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学校法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意见》(教政法〔2020〕8 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教育政策与法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何大海
党委副书记、校长 孙泽平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
以上小组成员中如有职务变动,由新任负责人接任履职,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治办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法治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是学校实施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统筹落实中央、市委及上级单位法治建设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大力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校园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工作和依法治校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安排部署学校教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依法治校整体规划及有关文件。
3.全面维护学校权益及师生员工利益。
4.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5.加强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就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议,讨论决定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