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催办的含义
催办,是指必须办理答复的文件,根据承办时限的要求,及时地对文件承办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催办工作从广义上来说,是对上级领导机关、单位和领导的指示,本机关、单位所作的重要决定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机关、单位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单位的请示等事项在承办落实过程中的查询督促工作。催办,是避免积压,加速文件运行的手段。通过催办不仅可以提醒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把事情办完,而且可以使单位领导及时了解文件承办的进展情况,保证圆满完成领导批办的事项。建立和健全文件催办制度,对克服文牍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都有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虽然十分重要,但却往往被人们所忽略。有些办公室文件送出后就算完事大吉,对文件承办情况不闻不问,结果使有些文件长期积压在公出、请假人员手里,误时误事。这个问题,目前虽已引起各部门的重视,但仍是文件处理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办公室主任应在催办工作上狠下工夫。
催办工作一般都由负责文件处理的办公室主任承担。在较大机关、单位,由于催办的文件较多,涉及面广,也可以配备专职的催办人员。
二、催办的具体范围
文件处理过程中的催办,是指在需要办复文件的承办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工作。它的具体苑围应当包括:
(1)上级机关、单位主送本机关、单位并需要具体实施,贯彻执行的文件。
(2)所属部门及下级机关、单位主送本机关、单位的请示及其他需要办理的文件。
(3)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单位发来商治、征询事务需办理或答复的函件。
文件处理工作中的催办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内催办。就是对本机关、单位内部承办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催办。二是对外催办。就是对本机关、单位发往其他机关、单位并需回复的文件进行催办。办公室催办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对内催办上。对外催办一般可由机关、单位主管业务部门负责。
三、催办的方法
目前,机关、单位办公室进行文件处理催办工作主要有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登门催办和请承办部门来人汇报等四种方法。
1.电话催办
电话催办比较简便易行,就是由负责催办的办公室人员直接打电话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询问了解文件承办的情况,并将什么时间打的电话,受话人是谁、办理情况等记录在催办登记上,以便下次催办或注销。
2.发函催办
负责催办的办公室人员通过书面形式发函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督促和了解承办文件的办理情况。
3.登门催办
登门催办就是负责催办的办公室人员亲自到承办部门面对面了解和询问文件的承办情况,督促尽快办理。
4.请承办部门来人汇报
对于一些重要而又紧急的文件,机关、单位领导要直接听取承办情况时,办公室主任可请承办部门派人来汇报。这种办法不常使用,也不宜多用。
四、催办的具体要求
催办工作直接关系到文件处理速度与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做好催办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重视催办工作
在较大机关、单位的办公室要设专人负责催办工作,必要时可考虑设催办工作机构。在一般机关、单位也要有人兼管。
2.健全催办制度
办公室在催办工作中要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对承办部门分别提出办理时限要求。一般地说,紧急件要在当目内办理完毕,一般件也不能超过一周。
3.催办文件要有登记
办公室对需要催办的文件应当单独进行登记,通过登记,做到心中有数。登记的形式主要有簿册式、联单式、卡片式。
4.加强催办检工作
办公室要定期对需要催办的文件进行检查。对尚未办完的文件,要加强催办,并将催办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尽快向主管领导汇报。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防止漏办。